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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论述题 试论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原则

【参考答案】

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是我国宪法、刑事诉讼法等共同确立的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
它的主要含义和要求是: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进行诉讼、处理案件,必须依法办事,除服从法律外,不服从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有关处理具体案件的指示、命令。
(2)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干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审判、检察工作。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一个组织整体,集体对审判权、检察权的行使负责。
实行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原则,对于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其在加强法制方面的特有作用,对于防止和杜绝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审判、检察工作的干涉,以及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威信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