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有人民法院有确定某人有罪或犯有某种罪行的权力,其他任何团体、机关或个人都没有这种权力; (2)在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宣告前,不能在法律上确定任何人有罪; (3)人民法院的一切判决都必须依法作出。 意义:实行这一原则,对于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完善法制;保障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审判权;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免遭侵害;以及促进文明司法、民主司法和防止有罪推定等,均有重要意义。
问答题简述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遵循的规则。
问答题简述刑事拘留与逮捕的区别。
问答题简述回避的理由。
判断题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判断题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予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