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某出口企业于5月8日用电传向德国商人发盘销售商品,限5月15日复到。5月9日收到德商发来电传称:“接受,但支付方式改为托收。”我方尚未对此答复。由于该商品市价剧涨,德商于5月11曰又发来电传表示,无条件接受5月8日发盘,请电告合同号码。我方未予置理,而是将货物卖给了一法国商人。随后,德国商人就我方的做法提出抗议,要追究我方责任. 试问德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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