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商法》对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贯彻了完全的过失责任制,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实行了过失推定。下面哪些情形下适用过失推定原则
A.旅客及其行李在约定的运送期间,因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内的过失引起事故,造成旅客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灭失、损坏的
B.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自带行李的灭失、损坏,是由于船舶的沉没、碰撞、搁浅、爆炸、火灾所引起的或者是由于船舶的缺陷所引起的
C.旅客自带行李以外的其他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
D.旅客自带的货币、金银、珠宝、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发生灭失或损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