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一架700万像素的“三星”数码照相机。其同事乙因到西藏旅游,向甲借用了该相机。但因登山中保管不善,相机摔下山遭损毁。归来时,乙购买一架500万像素“索尼”数码相机作为赔偿,甲不允,遂至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其所借出的相同型号的相机。法院审理后对甲的诉讼请求子以支持。对于此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对此“三星”相机享有的权利是一种相对权
B.在没有出借前,甲对该相机的权利所针对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
C.甲的照相机被乙损毁,甲便拥有了向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乙则有义务赔偿甲的损失。这种权利所针对的义务属于“对人义务”
D.根据法院的判决,在甲和乙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型法律关系,同时也是一种第二性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