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甲利用其担任A市信托投资公司财务计划处处长和掌管印鉴及空白转帐支票的职务之便,伪造相关文件,凭空签发转帐支票20份,由其弟乙将支票解入银行,从A市信托投资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帐户上转出公款人民币3000万元,汇人乙提供的有关帐户。为了逃避法律制裁,甲在取得一份伪造的护照后携带巨款乘飞机潜逃至新加坡。后来,甲被抓获归案。 甲的行为犯了哪些罪名( )
不定项选择被告人范某同某金属厂女工林某(17岁)乱搞两性关系。后来二人发生矛盾而断绝来往。此后林某又与厂青年技术员王某多次发生两性关系。范知道后,在4月的一天晚上8时许,强迫林某领其到王家,将王叫出,范即上前,左手抓住王的脖领,右手拿着三棱刮刀对准王的腹部,追问王为何与林乱搞,并指出: 认打认罚如认打,就用刀在脸上划十字;认罚,就把电视机交出来。 王说电视机已卖掉了,范便一手挥舞着三棱刮刀,一边对林某说: 搜搜他的家里,看有什么值钱的。 林某看后说没有。范某又对王某说: 先把表留下。 王说: 表是朋友小李的。 范威胁说: 表是要定了,你再说废话,就捅了你。 王被迫交出手表,林某遂将手表戴在自己手上。范又说: 你必须在明晚8时整到某102路电车终点站前一电线杆处送交8000元。 事后王将上述经过报告公安机关,被告人被抓获。本案中范某迫使王某交出手表的行为构成:
不定项选择王某杀人一案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起诉机关指控王某故意杀害被害人马某(未遂),已构成犯罪,请求审判机关予以严惩。陈某为王某的辩护人,杨某为马某的诉讼代理人。本案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审理。在法庭审理开始的时候,有权对审判长提出回避申请的人员有:
不定项选择谢某(男,29岁,无业)常向沈某(男,17岁,高中学生)灌输享乐思想,并告诉沈某偷钱是最快、最安全的发财致富方法,并告诉沈某哪里的东西最好偷。沈某听后起意盗窃,一日窜至他家附近的某五金店行窃,撬锁时恰逢同班同学曾某(男,18岁,高中学生),沈某怕曾某告发,便用刀威胁曾,要他一起偷盗,事后三七分成。曾被迫与之一起行窃,盗得1 000余元,分得320元。 下面关于对谢某的处断的意见中,哪些是正确的
不定项选择2004年1月,冯某在某市开设一家夜总会并非法提供色情服务。冯某统一保管卖淫妇女的身份证,对卖淫妇女实行集体吃住、统一收费、定期体检和发避孕工具的措施。 2004年2月,在冯某掌控下的一卖淫女陆某将一名刚满13周岁的女孩邵某引诱来卖淫。 2004年3月,出租汽车司机罗某得知公安机关晚上要检查娱乐场所,便给冯某报信,使夜总会躲过了公安机关查处。但公安机关最终于2004年6月查封了夜总会并发现经常在夜总会嫖娼的陈某患有严重的性病(陈某自己也知道自己患有性病)。陈某还交代他曾嫖宿过邵某,并知道其未满14岁。邵某也承认曾与陈某嫖宿过。 对冯某应以什么罪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