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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从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来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在连接点方面,国籍是国际私法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连接点,常常用来作为确定当事人属人法的依据;而在区际冲突法中除了在少数联邦制国家,由于它们承认本国公民既有联邦国籍又有所属成员国国籍,国籍作为连接点仍有一定意义外,在其他多法域国家的区际冲突法中,国籍这个连接点完全不起作用
B.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区际冲突法和国际私法上的适用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解决区际法律冲突时不适用或适用范围狭小些,而在解决国际法律冲突时其适用范围更广些
C.国际私法的制定和施行不得不考虑到国际因素,不得不受制于国际公法的一些原则、规则和制度,如国家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原则以及国民待遇制度,等等。但是,区际冲突法的制定和实施则无需考虑国际因素,但一般要受到所属国家宪法或宪法性法律的制约
D.在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方面,一般来说,在多法域国家内,各法域的法律判决可以“自由流通”,也就是说,各法域都会承认和执行其他法域的法院所作出的判决
热门试题

多项选择题中国某A公司和日本某B公司之间一项有关机床买卖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在发生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时,应该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后来,由于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作为买方的A公司要求B公司降低价格,但B公司不同意,A公司遂单方面取消了合同。B公司则以A公司违约为由,向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A公司出庭时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了异议,认为应该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提交仲裁。那么,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

A.既然A公司单方面违约,致使合同无效,从而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也自然无效,所以B公司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B.尽管A公司单方面违约,致使合同无效,但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独立于合同存在的,不受合同变更、终止、无效的影响,仍然应该按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提交仲裁
C.尽管合同无效并不能够影响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但作为被告的A公司已经出庭应诉,视为他承认了法院的管辖权,所以法院对该案件有合法的管辖权
D.合同无效并不消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效力,而且被告A公司在出庭应诉时,只是作了程序上的管辖权异议的答辩,并没有作出实体上的答辩,因此不能认为A公司的出庭即是承认了法院的管辖权,该案仍然应该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