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王大系甲市A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其子王小2000年7月(此时20岁)法律专业大专毕业后进人该人民检察院工作, 2001年8月被破格提升为助理检察员。 2002年4月,王小认为检察院待遇太低,便投资入股朋友办的某股份有限公司并任董事。检察院得知此事后,对王小进行了处分,王小遂于2003年2月辞职进入某律师事务所并以律师身份执业。对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王小毕业后不能到王大所在的检察院任职
B.王小被提升为助理检察员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C.王小兼职公司董事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D.王小辞职后到律师事务所以律师身份执业不违反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