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2004年5至9月间,郝某因经济拮据,经多次踩点,决定侵入中国工商银行某分行储蓄网点计算机弄钱,并伙同其兄弟购买了部分电脑器材,制作了侵入计算机系统的装置。8月下旬郝在郊区某村庄租了装有电话的住房一间,安置一部电脑,并于9月7日以王军等假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某储蓄所开设 16个活期存折账号。郝于9月22日开启侵入装置,由其弟操作电脑向王军等16入账户输入共计人民币72万元。随后两人持存折先后到中国工商银行某市分行的储蓄网点提取现金26万元。问郝某二人行为的性质如何定性
单项选择题以下有关证据的认定的说法错误的是:
单项选择题甲、乙在不同街道经营各自的商店,后来商量销售贴有 WLY 商标的普通白酒,结果甲半年内获利3.6万元,乙将其购进的假名酒赊欠出去,但经营金额6万多元。后来,某国有商店经理丙知道后,和乙合作,涉案金额达20多万元。甲在罢手不干后为乙提供了自己所掌握的进货渠道。对于甲、乙、丙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单项选择题张某利用经营个体旅店之机,以招收女服务员为名,先后以欺骗手段招揽7名女青年在其旅店内从事卖淫活动,并对其中3名拒不进行卖淫的女青年,实施强奸以迫使其卖淫。张某的行为构成:
单项选择题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其时效期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