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和强奸罪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判决作出后,梁某不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提起抗诉,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不当。一审法院对梁某招摇撞骗罪和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6年,决定执行的刑期为8年,而两罪准确的量刑应为3年和9年,则下列二审法院的做法中,错误的有:
A.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3年和9年,并在3年以上12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B.将一审判处的5年有期徒刑改判为3年,维持一审判处的6年有期徒刑,在3年以上9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C.将一审判处的5年有期徒刑改判为3年,维持一审判处的6年有期徒刑,在3年以上9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但不能超过8年
D.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