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75-78题)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于2006年2月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张三用货币出资,李四用一辆汽车出资,王五用房屋所有权出资。甲公司组织机构中,张三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五任监事。经甲公司股东会同意,张三将该公司一辆汽车出售给自己。另外,张三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多次将甲公司的资金挪用于个人炒股而赚了10万元。王五发现张三的上述行为后多次提醒张三,张三置之不理,王五无奈,欲将其在甲公司中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周某。王五将拟转让股权的情况书面通知张三和李四,李四表示同意,张三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过了45天也没有答复。当王五要与周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张三主张其也要购买该股权,但出价比周某低。此时,李四因个人与银行的债务纠纷,法院判决执行其在甲公司中的股权。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76题)
关于张三的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张三将甲公司的汽车卖给自己的行为,已经公司股东会同意,是合法行为
B.张三将甲公司的汽车卖给自己的行为,属于自我交易行为,即使股东会同意,也是违法行为
C.张三挪用甲公司资金用作个人炒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D.张三应将挪用甲公司的资金依法交回甲公司,10万元炒股盈利应归其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