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1994年11月4日,某市华田摩托车总厂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吉利”商标,1996年9月28日获得核准,取得“吉利”商标的专用权,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摩托车、轻型、微型汽车。1998年8月28日,该商标被依法核准转让给吉利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11月,吉利集团有限公司得知昆明亚杰力商贸有限公司在昆明市对外销售吉利服饰,主要为“吉利牌”衬衣,并以“开吉利汽车,穿吉利衬衫,走吉利大道”等广告词对外进行宣传。吉利集团有限公司认为,吉利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广泛持久的宣传,已树立起中国汽车民族品牌的形象,“吉利”已成为高品质、国际化的中国著名轿车品牌,在中国乃至国际上具有了相当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昆明亚杰力商贸有限公司的宣传、销售行为,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其行为是“搭便车”的销售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吉利”注册商标专用权。然而,汽车与服饰不是同一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如果吉利集团有限公司要保护自己的“吉利’:商标,请求法院认定昆明亚杰力商贸有限公司的行为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必须先依法申请认定“吉利”商标为驰名商标,才能受到跨类的特殊保护,法院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那么,吉利集团有限公司应向那个机关申请驰名商标的认定 ( )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B.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C.地方工商局
D.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