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某大学化学系学生王晓龙欲用该大学化学实验室的有毒化学试剂硫酸亚铊蓄意报复同班同学江某。为此,他到图书馆查阅了《毒理学》、《化学物质毒性全书》等书,得知硫酸亚铊的致死量为8~14mg Kg。1997年5月1日,他向江某的水杯里投放了200mg硫酸亚铊,但效果不明显。5月3日,为验证硫酸亚铊的毒性,他把与其有过节的同学陆某作为试验对象, 看他死得了死不了,死不了症状又如何 ,一次性在陆的奶粉里投入了 500mg的硫酸亚铊。5月5日他再次在江某的水杯里投放了200mg硫酸亚铊。之后,王晓龙与江某和解不成,遂欲置江某于死地。5月17日,他观察到此时陆某中毒症状已很明显,不顾前两次对江的下毒量已接近致死量,再次向他下毒300mg。当看到江某因中毒痛苦不堪时又于心不忍,将江送往医院抢救,并承认是自己下的毒并协助治疗,江某病情得到控制。陆某因与江某症状一致也被送往医院诊治,被确定为铊中毒。经法医鉴定,江陆二人均已构成轻伤。本案中,王晓龙对江某先投毒后又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并协助治疗的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哪些行为特征( )
不定项选择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王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还发现王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在侦查中,受聘请的律师要求与在押的王某会见时,应当作出下列选项中哪种处理( )
不定项选择甲因强奸未遂曾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1994年12月释放后经商。1997年11月2日,甲非法倒卖的拼装汽车被技术监督部门扣押,要求缴纳罚款后发还其按废旧钢铁处理。第二天晚上,甲认为车是自己的,就携带尖刀、钳子,潜人技术监督局,试图将自己的汽车取回。当甲正在用工具撬车门时,被值班人员乙发现。在值班人员来抓他时,甲用尖刀刺伤了值班人员乙,致其轻伤。第三天,甲因事外出,在路上偶然碰到刚从医院就诊出来的乙。乙一下就认出甲,准备报警抓甲。甲为逃跑,朝乙的肺部猛刺一刀,乙受重伤而昏厥,甲怀疑乙已经死亡,将其推到路旁的河中。乙因河中水温很低,顿时苏醒,在河中挣扎呼救,但甲置之不理,周围也无人救援,因而溺死。关于甲盗回汽车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有( )
不定项选择农民王某办了一个私营建筑公司,搞工程承包成为村里的首富。王某不再满足于只当一个普通农民,该村选举村长前,王某让公司会计从银行提取8万余元现金,自己并通过亲友给全村每户村民送去内装1000元的红包,请他们在选举村长时 多关照 ,结果在选举中王某以微弱多数当选为村长。就任村长后,王某逐渐显露出横行霸道的作风,办事自己一个人说了算。他私下将村中一部分位置较好的耕地以低价卖出,得到400余万元,吹嘘为自己带领全村致富的 政绩 ,剩下的山地、荒地让村民承包,村民怨声载道。王某还以小恩小惠手段先后奸淫了5名妇女,利用职权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相威胁先后奸淫了3名妇女。王某的所作所为引起村民的愤怒,私下商议要 教训 王某。王某听到这一消息,即通过熟人介绍从尤某处购买走私手枪一支带在自己身上,还找了4名保镖整日不离左右。县检察院听到群众的反映,派员到该村了解情况,被王某派去的保镖拒之村外,后由公安机关在王某到镇里开会时拘捕了他。王某派保镖拒绝检察人员进村调查的行为在下列几项犯罪中有哪几种是可以排除的( )
不定项选择2004年,在某市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关于该案件中证据的分类,表述错误的是( )。
不定项选择某生产企业位于A市B区。某日因有人举报该企业加工制造伪劣产品,B区工商部门对其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结果认定该企业生产加工中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决定对其处以罚款,扣押查封部分生产设备。该企业不服处罚决定,向A市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A市工商部门认定该企业违法行为存在,原处罚措施不力,决定对其加重罚款,扣押查封更多生产设备。该企业无奈,只得向A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该企业提起的国家赔偿诉讼中,若被告在一审判决前同原告达成赔偿协议,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
不定项选择甲利用其担任A市信托投资公司财务计划处处长和掌管印鉴及空白转帐支票的职务之便,伪造相关文件,凭空签发转帐支票20份,由其弟乙将支票解入银行,从A市信托投资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帐户上转出公款人民币3000万元,汇人乙提供的有关帐户。为了逃避法律制裁,甲在取得一份伪造的护照后携带巨款乘飞机潜逃至新加坡。后来,甲被抓获归案。 甲的行为犯了哪些罪名( )
不定项选择王某向朋友李某兜售毒品,遭到拒绝。王某就假意将一支掺有毒品的香烟递给李某吸食,李某因此染上毒瘾,后来主动上门要求购买毒品注射,王某见李某携有大量现金,便心生夺财之念,故意给其注射大剂量毒品,致李某昏迷。乘机掠走李某身上的现金。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不定项选择小李、小王是某高校同宿舍的两名学生。一日,两人的宿舍被盗,小李、小王分别被盗贼窃去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进口高级摄像机。后来两人听同学们说,是曾在这个宿舍住宿过的小王的一位朋友来过,将东西拿走的。公安机关对案件调查后,认定这是小王与其那位朋友之间因电脑保管而引起的纠纷,不构成犯罪因而不予追究。小李、小王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本案中,如果被告人以小张为反诉对象,法院应办何处理
不定项选择在本案中,人民法院适用下列哪些处理方法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