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护人权机制是指国家通过条约建立的,旨在促进国家间合作,以监督和保障国家履行其在人权领域内承担的相应国际义务,防止和惩治违背义务行为的制度。下列表述中,属于国际保护人权机制下的活动有:
A.联合国根据《联合国宪章》成立了人权委员会
B.《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了缔约国必须通过联合国秘书长向有关机构提交报告,相关机构对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一般性的建议和评论
C.《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声明,承认由人权事务委员会接受并处理一缔约国对另一缔约国未履行公约义务的指控;委员会认定一起案件在用尽了当地救济之后,对相关争议进行了处理
D.《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的缔约国乙国的国民个人,将乙国侵害其在该公约中规定的权利的指控提交给了人权事务委员会,人权委员会对该指控进行了审查,并向乙国和该国民提出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