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在举行期末考试时,监考人员发现考生郑某的书桌抽屉里有一本笔记,该校教务处对郑某作出考试作弊、开除学籍的处罚决定。郑某向教育部申请行政复议。教育部受理申请后,教务处找到该笔记本的主人刘某,向与郑某同寝室的同学们调查她们的关系,做出了“郑某、刘某二人是同乡,刘某把笔记本借给郑某,郑某则抄袭笔记本上的内容”的书面证据,并将郑某答的考题与刘某笔记本上的相关内容、文字叙述大概相同的部分,一起送往教育部。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教务处提供的书面证据可以使用
B.教务处的调查取证行为合乎法律程序
C.教务处在复议开始后不可自行收集证据
D.教育部可以向郑某、刘某的同学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