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远虹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0年3月1日“应交税费”总账科目贷方余额为86000元。2010年3月1日部分明细科目的余额如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为28600元,“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方余额为54000元。远虹公司2010年3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5日,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000元,增值税为68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用银行存款支付。
8日,以银行存款上交上月未交增值税。
15日,销售产品一批,金额为285000元,增值税为48450元,所有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收讫。
20日,因管理不善,损毁原材料一批,相应的增值税额为8500元。
25日,用银行存款交纳所得税10000元。
26日,用银行存款交纳本月增值税20000元。
31日,结转本月未交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12—1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