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1994年7月25日出生。2008年7月25日夜里12时,林某将邻居王某半岁的小孩抱出并杀害,向王某勒索5万元。后因恐惧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一审法院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A.林某在2008年7月25日夜里12时已满14周岁,因此属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刑法》第17条规定的八种罪名负刑事责任。由于林某的杀人行为应被绑架行为吸收,而绑架罪不在八种罪名之列,故对林某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B.因为《刑法》第17条规定的是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而不是经法院审理后具体确定的罪名,而林某显然实施了第17条规定的行为之一即故意杀人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C.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林某的刑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既不能适用死刑,也不能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D.一审法院在审理时不能公开,并且其判决存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