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综合楼建设项目,业主将整个土建工程发包给甲承包商,将机电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承包商,同时委托监理公司对该项目实施监理。业主分别与甲承包商、乙承包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在业主与甲承包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部分建筑材料、设备由业主供应。甲承包商将主体工程施工的劳动作业分包给丙劳务分包人完成。项目最终按期完工,甲承包商于4月1日向业主递交了竣工验收报告,业主因企业改制直到5月20日才组织竣工验收,验收通过。5月25日甲承包商取得了竣工验收证书,6月1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备案手续。
在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自检后,应在隐蔽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