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今年65岁,在55岁时曾离婚。于2000年再婚,当时王某与前妻的儿子王小二25岁,王某再婚后,王小二自己租房子单独居住。2004年,王小二和交往了5年的女朋友林小红结婚。2006年10月,王小二在出差的路上发生车祸意外死亡,得到赔偿金40000元人民币,没有说明具体的项目。除了用去丧葬费2000元之外,其余的38000由王某领取。此时,林小红已经有三个月的身孕,一个礼拜后,王某和林小红达成协议,家中的房屋、电视机等财产留给胎儿,暂时由王某保管。但对赔偿金及王小二名下的存款、未领工资等未作处理。此后,林小红取走了王小二名下的存款2000元,王某取走了王小二名下工资1500元,第二年,林小红生下了一个男孩,现在林小红母子与王某夫妇都要因为多分遗产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内容回答以下各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