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是一所大学的学生21岁。某日他到某家录像厅看录像,发现这里竟然组织播放内容极其下流的淫秽录像,于是小明将此事告诉了他的老师夏某。夏某就向公安机关报告了此事。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后决定立案侦查此案。此后,小明又匿名向公安机关寄去了书面证明材料,陈述了自己的所见所闻。夏某也向公安机关写了一份书面材料,将小明告诉给自己的情况提供给了公安局。公安局将录像厅的老板传唤至公安机关讯问。该老板许某承认了自己以营利为目的而播放淫秽录像的事实。公安机关也从许某的录像厅里搜出多盘淫秽录像带。公安机关将许某的录像设备及录像带全部拍成照片以便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本案的证据中,属于证人证言这类证据的有( )。
A.小明报告给夏某的话
B.夏某向公安机关提交的书面材料
C.许某在公安机关的陈述
D.小明匿名向公安机关寄去的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