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人民政府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兴建商品房的许可由市建设委员会统一办理,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向市建设委员会提出意见。某开发公司向市建设委员会申请在甲区某地块兴建商品房。上述部门对此都提出准予许可的意见。市建设委员会据此作出许可决定。但该商品房附近小区的居民认为该商品房用地属于他们小区的土地,对该许可决定以市建设委员会为被告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个说法错误?( )
A.该开发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可提出管辖权异议
B.法院认为本案被告不是市建设委员会,故将被告直接变更
C.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居民们的起诉,可以书面告知他们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
D.本案被告应当是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