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公司虚假陈述事件披露后,股民纷纷抛售所持股票,南京市奋发运输有限公司欲借机完成对团结公司的收购。在公司股东会讨论收购事宜时,总经理严某提出下列计划,其中哪些是合法的( )
A.收购团结公司股票达其发行总数的5%时,应暂停继续收购,并于3日内书面报告证监会、通知团结公司并公告,完成后即可继续收购
B.持股达5%之后,达到10%之时应暂停收购,于3日内书面报告证监会、通知团结公司并公告,完成后即可继续收购
C.当持股已达到团结公司发行总数的30%时,如欲继续收购,则必须面向全体股东发出收购全部或部分股份的要约;证监会无权免除其此义务
D.若收购失败,则持有的团结公司股份需待12个月之后方可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