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竹,1983年5月21日出生。 2001年4月20日,王小竹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2001年5月30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的过程中,王小竹以指定辩护人牛律师的父亲与自己的父亲曾一起做生意,后来交恶为由,拒绝牛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并由自己的父亲另行委托朱律师为辩护。法庭在重新开庭后,王小竹又以朱律师曾经与法官是同学为由,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让自己的父亲为自己辩护。法院应如何处理( )
A.应当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B.可以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C.可以准许其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但被告人王小竹只能自己辩护
D.不予准许其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