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包含两个子项目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200m3,乙项为3300m3,合同单价甲项为200元/m3,乙项为 500元/m3。承包合同规定: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同时还规定当子项目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10%时,可进行调价,调整系数为0.9。完工后,承包商实际完成的累计工程量经工程师签证确认:甲项2 500m3,乙项3200m3。
按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合同中有类似变更工程价格,则变更价款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