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法学家们的这种幻想说明,在法学家们以及各个法典看来,各个个人之间的关系,例如缔结契约这类事情,一般是纯粹偶然的现象,这些关系被他们看作是可以随意建立或不建立的关系,它们的内容完全取决于缔约双方的个人意愿。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出新的交往形式,例如保险公司等的时候,法便不得不承认它们是获得财产的新方式。”这说明:
A.法律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建成的社会关系,但它又是建立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
B.法律关系既有其法的形式一面,又有其不以法的形式为转移,并决定法的形式的物质关系的一面
C.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既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思想关系的属性,又有物质关系制约的属性
D.法律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志,而不可能是国家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