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对于特殊正当防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正在给乙下毒,欲毒死乙,被丙发觉,丙可以对甲行使特殊正当防卫
B.甲用酒灌醉乙,正准备抢劫乙的财物,被丙发觉,丙可以对甲行使特殊正当防卫
C.甲用暴力强奸乙,丙看到后,将甲打昏在地,并用砖块砸死甲。丙属于防卫过当
D.甲用枪胁迫机长,劫持飞机,乘客乙与甲搏斗,致甲死亡。乙属于特殊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