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托运人名字上增加的“全国(national)”一词,而出现这一问题的恰好是商业发票,这必须视为不符点,因为从这一点上说商业发票没有按照信用证条款和条件签发 B.因为信用证的受益人可以不是托运人(例如,托运人可以是一家运输行)。由于本案例没有提到任何有关受益人和发票的签发人的情况,因此很难判断是否构成不符 C.托运人名字上增加的“全国(national)”一词,并没有构成实质不符,不应该被拒付 D.按照UCP500不构成拒付,而按照UCP600则构成拒付
单项选择题开证行I行开出了一份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用于进口货物。议付行向其提交了单据,但I行发现单据不符。它将不符点通知了议付行,并告知保存单据听候处理。同时,I行将不符点通知了申请人,申请人接受了不符点。于是I行通知议付行接受单据并告知付款日期。()
A.I行已经指出单据存在不符点,并告知保存单据听候处理。因此在付款日,如果开证申请人不能向I行提供资金,I行可以拒付 B.单据存在不符点,因而将视为按托收方式处理,从而适用URC522 C.I行按照相关规定发出了拒付通知,并洽开证申请人放弃不符点。在收到放弃不符点的通知时,I行愿意按照客户的要求,向议付行发出接受通知,同时告知付款日期。在提供了该通知后,I行就承担了信用证项下到期付款的义务,而不论开证申请人是否提供了相关资金 D.只要开证申请人表明接受不符点单据,开证行就必须付款
单项选择题信用证规定:从中国港口运至神户100吨红小豆,不允许分批装运。受益人交来的单据中包含两套提单:第一套提单表明载货船只为“ZhuangHe”,航程为018,装货港为“Tianjin”,卸货港为“Kobe”,毛重为51.48吨,净重为49.98吨,装运日期为7月11日。第二套提单表明载货船只为“ZhuangHe”,航程为018,装货港为“Qingdao”,卸货港为“Kobe”,毛重为51.04吨,净重为49.82吨,装运日期为7月17日。()
A.信用证不允许分批装运,两套提单将构成不符 B.两套运输单据所列的装运日期不同,银行将以7月11日作为受益人履约的装运日期 C.同一艘船,同一航程,同一目的地,有这“三同”因此不被视为分批装运 D.信用证中应该明确规定装货港的港名
单项选择题有一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提交商业发票,该信用证对货物的描述如下:520件100%纯丝绸女裤,贸易术语为FOBXXX港,从ABC港运至DEF港。开证行收到单据后认为单证不符,理由是商业发票没有注明FOBXXX港贸易术语。()
A.开证行的拒付是无理的,商业发票上没有必要注明贸易术语 B.开证行的拒付是无理的,因为信用证没有要求商业发票上必须注明贸易术语 C.开证行有权拒付,“贸易术语为FOBXXX港”是信用证中货物描述的一部分,发票的货物描述应该与信用证的描述相符合 D.开证行接受不接受单据都可,据实际需要而定
单项选择题开证行I银行开出其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并通过A银行通知受益人。单据被提交到C银行(沉默保兑行)议付。信用证要求:质量证书,植物检疫证书,官方的谷物出口检验证书。保兑行审核了单据并以以下不符点拒付:质量证书和植物检疫证书于2006年12月11日出具,但是装运日期却是2006年12月8日。()
A.两种单据的出具日期都不得晚于装运日期,拒付理由成立 B.本案例中如果所涉及的两种单据都正确引用了提单细节和货物的实际情况,C银行应该接受所提交的单据 C.检验证书的出具日期晚于装运日期的情况是可能存在的,受益人不能为了单据相符而伪造日期,因此拒付理由不成立 D.如果该单据的出具日期晚于装运日期并且没有另外申明检验日期是在装运日当天或早于装运日,则该单据是不可接受的。但是沉默保兑行没有拒付的权力,只有开证行有这个权力
单项选择题I行开立一个不可撤销的即期付款信用证,通过A行通知受益人,I行要求A行对信用证加具保兑。A行对信用证加具保兑后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除其他单据外,信用证还要求一份装箱单。受益人发货后将单据提交给议付行要求付款。A行审单后发现单据不符,理由是装箱单没有采用载有受益人信头的纸张开立,并且受益人没有在上面签字。()
A.受益人应该赶快按照A行的要求修改装箱单,以获得议付款 B.A行提出的不符点不成立,装箱单不必用载有受益人信头的纸张开立,也不用在上面签字,除非信用证有特别的规定 C.A行提出的不符点成立,装箱单必须要有受益人的签字 D.A行应该将单据邮寄给I行,只有开证行I行才有权对单证相符与否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