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公司为生产型出口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8年11月成立,面向国内国外市场生产销售无创呼吸机,该产品2019年4月1日前征税率为16%、退税率为16%,2019年4月1日起征税率为13%、退税率为13%。已知该企业2019年5月底增值税留抵税额为10万元.该企业从事一般贸易出口和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其加工贸易手册的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20%。
2019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
1.6月2日,从德国进口无创呼吸机辅件一批,支付买价380万元,该批产品的关税税率为15%,海关进口增值税税率为13%,已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支付海关至厂区国内运输费用1万元(不含税价),已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月8日,自配套厂家购进呼吸机配件一批,支付价款350万元、增值税3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运输费用10万元、增值税0.9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专用发票;购进免税原材料一批,支付价款150万元。
3.6月12日,公司根据订单向国内医院交付无创呼吸机一批,售价200万元、增值税26万元;6月20日,公司出口一批呼吸机到美国FA集团,出口工厂价为90万美元,支付单独列明的境外佣金5万美元,工厂至离境港运输费用10万美元,出口关税为0,当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6.9。(以上出口业务当期单证与收汇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