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某市税务局稽查局对Y企业涉嫌偷税案件进行税务检查,经检查审理完毕,2020年5月11日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企业补税80万元,罚款0.5倍。企业在未先行解缴税款滞纳金、未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下,2020年5月13日(周三)就税务处理和处罚向市局税务局提出复议申请,市税务局于当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20年5月19日(周二)市局税务局以企业未先行解缴税款滞纳金、未提供相应担保为由,不予受理复议申请。2020年5月25日企业缴纳税款滞纳金后,市税务局受理行政复议。2020年6月19日市税务局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2020年6月24日Y企业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6月28日市稽查局收到起诉状副本,2020年7月6日组建行政应诉工作小组,2020年7月10日提交答辩状、证据等其他诉讼材料,7月15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局内公职律师参与相关应诉工作,并委托两名律师代为出庭应诉。庭审之日,Y企业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中Y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将哪个行政机关作为被告();若市税务局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Y企业起诉原行政行为的,应当将哪个行政机关作为被告()。
A.市稽查局;市稽查局
B.市税务局;市稽查局和市税务局是共同被告
C.市稽查局和市税务局是共同被告;市稽查局
D.市稽查局和市税务局是共同被告;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