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的生产与销售业务。2020年8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一批定制的实木地板,取得含增值税价款226000元,另收取手续费33900元。
(2)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自产M 型实木地板,该批实木地板不含税销售额850000元,折扣额85000元,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
(3)受托为乙公司加工N 型实木地板,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40680元;乙公司提供原材料成本720000元,甲公司无同类实木地板销售价格。
(4)进口一批实木地板,海关审定关税完税价格935000元,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5)购进油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6500元,支付运费,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1000元。
(6)销售人员报销国内差旅费,取得网约车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税额900元。
已知:销售实木地板适用增值税税率13%,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