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从事土地开发与建设业务,发生的相关交易资料如下:
(1)20×8年2月5日,以转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1200万元,预计使用50年,取得当月,甲公司在该地块上开工建造办公楼。至20×8年12月31日,办公楼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实际发生工程成本3000万元。
(2)20×8年12月31日,甲公司董事会决定办公楼建成后对外出租,该日,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1300万元,在建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3200万元。
(3)20×9年12月31日,在建办公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当年实际发生工程成本2500万元。甲公司对作为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对作为固定资产的地上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预计净残值均为零,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4)2×10年1月1日,该办公楼所在地发展形成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并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甲公司同类房产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甲公司决定对该办公楼改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2×10年1月1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
(5)假设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