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上级下达的收费公路专项债券额度内,会同本级交通运输部门提出具体项目安排建议
B.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财政部门提供政府收费公路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便于财政部门科学合理分配收费公路专项债券额度
C.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当根据地区政府收费公路发展规划、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未来经营收支预测等,组织编制下一年度政府收费公路收支计划,结合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和专项收入、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情况等因素,测算提出下一年度收费公路专项债券需求,于每年10月底前报送省级财政部门
D.交通运输部结合国家公路发展规划、各地公路发展实际和完善路网的现实需求、车辆购置税专项资金投资政策等,对各地区下一年度收费公路专项债券项目和额度提出建议,报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