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饮食有限责任公司先于10月1日向澳大利亚A&AT公司邮寄一份不可撤销的要约通知,后 又于10月8日邮寄了一份撤回该要约的通知。 澳大利亚A&AT公司在10月11日收到绿色饮食有限责任公司的要约通知,于当天即打电话给绿色饮食有限责任公司表示完全接受。并于10月15日再次向绿色饮食有限责任公司邮寄一份确认函。 10月20日澳大利亚A&AT公司收到绿色饮食有限责任公司的撤回通知,绿色饮食有限责任公司也于10月20日收到澳大利亚A&AT公司的确认函。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绿色饮食有限责任公司和澳大利亚A&;AT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不成立?如果成立,是哪一日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