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某站内两名施工人员在对1#、2#、3#油罐法兰盖处进行焊接作业。在焊接操作过程中,1#油罐操作井井壁管孔处,有一条螺纹钢挡住了管路,致使预制好的管道无法伸入操作井。现场施工人员徐小华为图省事方便,在未经允许、未进行风险识别及作业许可的情况下,违章使用割枪伸入油罐操作井割钢筋。当喷火的割枪刚移到操作井口时,油罐口突然发生闪爆,事故造成2人烧伤,电视台做了专门报道。
经调查,属地单位为加快施工进度,在未确定施工方案、没有签订工程及安全合同的情况下即自行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施工人员未接受安全教育,管线未与操作井、油罐断开封闭,致使清洗管线的含油污水流入操作井及油罐,造成现场浓度超标,事故发生时,属地单位安全监督、加油站安全监督、工程负责人员均脱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