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为图利,明知乙将苏丹红用于生产咸鸭蛋,无照生产仍向乙出售苏丹红,致使乙生产的咸鸭蛋给消费者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犯
B.丙找丁(某县公安局局长)帮其办理取保候审,经丁暗示,丙送丁10万元,丁收下。后丁担心事发,便将该10万元用于局里办案支出。由于丁未将贿赂据为己有,丁不构成受贿罪。
C.戊深夜将某大佛石刻(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外的古石刻)的佛头割掉拿走卖给己,应当以盗窃罪和故意毁损文物罪追究戊的刑事责任。
D.庚(某煤矿主管安全生产的队长)在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为了避免法律追究,指使辛对受重伤的3名工人藏匿不送医院治疗,致使该3名工人因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庚构成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