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XX大学高教校区的批复
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建设XX大学高教校区的请示》悉。经合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XX大学高教校区(以下简称高教校区)高教校区有C县负责投资建设,XX大学负责办学,产权归属XX大学。
二。C县要落实建设资金,确保高教校区如期交代使用;同事,不因高教校区而削减对当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投入。
三、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教校区建设的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四、XX大学要统筹安排两个校区的办学,要妥善解决教师调配等问题,C县压在教师住房、医疗、交通及女子入学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协调做好高教校区的安全稳定工作。
z省人民政府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