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固街道新城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小刘工作特别忙。有来找他咨询政策的,也有来找他帮助介绍工作的。原在国有企业工作的老张(男),今年54岁,因企业破产成了一名失业人员,失业已经一年。老李(男),45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已经两年。崔大姐(女),原在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工作,41岁,一年前下岗。4月的一天,他们拿着失业证、下岗证、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到新城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找到协理员小刘,要求申办《再就业优惠证》。小刘看过材料后,向他们介绍了申办《再就业优惠证》需提交的材料和办理程序,并且告诉老张、老李,自己会尽快办理好相关手续。同时他还告诉崔大姐,根据她的情况,好像不能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等自己确认后,再通知她。老张又问:“像我和老李这样的,是不是属于就业援助范围的人员?”小刘做了明确答复。老张考虑了一下说:“我过去在单位食堂工作,有做饭的手艺,现在身体还好,我想参加有关培训,学点新技能,自己开个小饭店,行不行?”。小刘对老张的想法十分支持,说“我帮你抓紧办《再就业优惠证》,再联系参加培训。同时你可以申请小额贷款。饭店办起来,按照就业再就业政策规定,还可以享受一系列税费减免优惠呢。”随后,小刘仔细地向老张讲解了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可以享受的有关税收及收费优惠政策规定。老张说:“我听明白了,谢谢您。同来的老李看到老张的再就业有了眉目,、自己也很着急,于是针对自己再就业中遇到的政策问题向小刘咨询。小刘根据老李的情况给予了解答,并对其提出了建议。今年7月,老李被万家乐超市正式录用,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久,老张的饭店也开业了。
老张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减免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收费时,要向有关部门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