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业主与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阶段的监理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以下事件:
事件1:由于工期紧张,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了工程开工报审表,让承包单位先开工,随后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及相关资料,没发现问题,便将工程开工报审表报送建设单位。
事件2:由于施工单位不具备防水施工能力,合同约定其地下防水工程可以分包。在施工单位尚未确定防水分包单位的情况下,业主代表自己选择了一家防水施工单位,承担该项目防水施工任务(没签定正式合同),并书面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分包单位进场时间已确定,要求配合施工。
事件3:在竣工验收后,信息管理部门认为该工程部分文件如:监理实施细则,不合格项目通知,月付款报审与支付,分包单位资质材料没有必要保存,于是上述4个监理文件丢失或不全。
问题:
1.事件1中,总监理工程师的作法有哪些不妥?应如何处理?
2.事件2中,哪些作法不妥?
3.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接到业主通知后应如何处理?
4.事件3中,信息管理部门的做法有哪些不妥?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