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背景资料]
某大型装饰公司(简称A公司)与业主签订某商住楼精装修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机电专业工程由B公司施工承包。开工日期为2008年4月1日,竣工日期为2009年5月31日。每月25日提交工程量报告,次月10日支付工程进度款。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工程开工后,A公司每月按时提交工程量报告,2个月过去了,业主迟迟不付工程款,A公司口头催要过多次,仍没有支付工程款,于是A公司立即停止施工,以催要工程进度款。
事件2:卫生洁具安装过程中,因业主提供的卫生洁具型号不对及部分洁具有瑕疵,需要退货,于是B公司直接去向业主反映问题并提出窝工索赔。
事件3:B公司将采暖劳务分包给D劳务公司,D公司编制了施工方案,经B公司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事件4:在工程交付之前,有一处水管爆裂,给业主造成损失,B公司以与业主无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而A公司又以自己不是实际施工人为由推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