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为原告,由核准登记的字号作诉讼代表人B.合伙企……
以下关于行政诉讼中原告身份的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____。
A.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为原告,由核准登记的字号作诉讼代表人
B.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C.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原告
D.同案原告为五人以上的,由人民法院依职权指定的诉讼代理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