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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类题

甲、乙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06年6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商品,共计100件,协议价共计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合同规定每月月末结算。商品已经发出,全部成本为800万元。2006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代销商品20件,甲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但货款尚未收到。2006年7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6月份货款。2006年7月3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代销商品60件,甲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货款已经收到。
要求:假定代销合同规定,乙公司按协议价销售给顾客,甲公司按售价的6%,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编制甲公司委托代销的会计分录。(单位金额以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

(1) 2006年6月6日甲公司将商品交给乙公司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800
贷:库存商品 800
(2) 2006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10)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8)160
贷:委托代销商品 160
借:销售费用 (200×6%)12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2
(3) 2006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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