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根据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资料: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0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0月24日,以银行存款发放工资,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问答题10月23日,出售多余丙材料100千克,销售单价30元,计3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510元。款项已经收到,并存入银行。
问答题10月18日,按合同约定,以银行存款50000元预付蓉西公司货款。
问答题10月11日,王经理出差预借差旅费3000元,现金付讫。
问答题10月9日,以银行存款100000元向某希望小学捐赠。
问答题结转所得税费用。
问答题10月5日,销售给长江公司A产品1000件,单价5000元,计50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850000元,收到长江公司开出的期限为2个月、金额为5850000元的商业汇票。
问答题计算并确认本月应交所得税,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不考虑调整因素)。
问答题10月2日,向晶达公司购进甲材料100吨,单价200元,计2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3400元;乙材料400吨,单价100元,计4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6800元。款项尚未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
问答题将费用支出类账户转到“本年利润”账户。
问答题10月1日,企业向银行借期限为1年的借款1000000元,存入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