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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企业2004年的业务招待费开支应为60000元,但全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97000元。当年,按会计核算原则计算的会计利润为1000000元,所得税率为33%,假定本企业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要求:

计算企业应交所得税(在试卷上列出计算过程)。

【参考答案】

应交所得税=1000000+(97000-60000)*33%=342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