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向乙借款30万元,以自有三层楼房一幢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债权未到期,甲因病去世,三个子女各得抵押房屋的一层,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乙在一次车祸中死亡,30万元债权由其三个子女各自继承10万元。现债权到期,债务人无力清偿,债权人行使抵押权,甲的三个子女以房屋已变更产权登记,且债务是先父生前所欠,与己无关为由,拒绝债权人行使抵押权。 请根据抵押权的基本原理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本案。
【参考答案】
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无论抵押财产被分割还是债权被分割,抵押权均不受影响。抵押物被分割的,分割后的各个抵押物仍对全部债务提供担保。债权被分割的,分割后的各个债权继续受到全部抵押财产的担保。 结合以上原理,乙死后,对甲的30万债权由其三个子女分别继承10万,每个子女的债权都受甲所提供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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