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为56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中规定如下:
(1)开工前业主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1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应得工程款中按10%的比例扣留保留金,保留金限额暂定为合同价的5%,保留金到第3个月底全部扣完。
(3)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
(4)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不考虑调价。
(5)业主供科价款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
(6)若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时,业主可按实际完成产值的8%的比例扣留工程进度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将扣留的工程进度款退还施工单位。
(7)经业主签认的施工进度计划与实际完成产值见下表。
施工进度计划与实际完成产值 (单位:万元) 时间/月 | 1 | 2 | 3 | 4 | 5 | 6 | 计划完成产值 | 70 | 90 | 110 | 110 | 100 | 80 | 实际完成产值 | 70 | 80 | 120 | | | | 业主供料价款 | 8 | 12 | 15 | | | | |
该工程施工进入第4个月时,由于业主资金出现困难,合同被迫终止。为此,施工单位提出以下费用补偿要求:
1)施工现场存有为本工程购买的特殊工程材料,计50万元。
2)因设备撤回基地发生的费用10万元。
3)人员遣返费用8万元。
问题
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万元应扣留的保留金为多少万元
【参考答案】
预付款及保留金的计算
工程预付款:560万元×20%=112万元
保留金:560万元×5%=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