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假设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X8年12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企业销售材料一批,价款1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元,货款及税金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收到面额11700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
(2)企业按合同发出商品一批,价款13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22100元、该货款已于上月预收,金额为100000元(该企业未单独设置“预收账款”账户)
(3)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专设的销售部门销售产品的运杂费5000元、向慈善机构支付捐款5000元。
(4)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本季度的短期借款利息1300元(未采用预提方式)
(5)月末,结算本月应付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11400元。
(6)月末,按规定计算本月的销售产品的消费税等销售税金2500元。
(7)月末,结转已售产品的生产成本855000元,已售材料的成本5000元。
(8)月末,经批准盘盈存货的价值200元。
(9)假设企业按月计算所得税费用,本月没有任何调整事项,企业根据利润总额计算企业本期应交纳的所得税(所得税率为25%)。
要求:
填制完成该企业20X8年12月份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20×8年12月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