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辉机械厂财务部8月15日开出两张票据:一张为面额10000元的支票,用于向甲宾馆支付会议费;另一张为面额2000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9月5日,用于向乙公司支付材料款;该汇票已经银行承兑。8月20日,甲宾馆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发现该支票为空头支票,遂予以退票,并对振辉机械厂处以1000元罚款。甲宾馆要求振辉机械厂除支付其10000元会议费外,还另需支付其2000元赔偿金。9月5日,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得知振辉机械厂的账户余额不足200000元。
要求:根据金融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银行对振辉机械厂签发空头支票处以1000元罚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宾馆能否以振辉机械厂—签发空头支票为由要求其支付2000元赔偿金简要说明理由。
(3)银行能否以振辉机械厂账户余额不足200000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