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背景】
某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与甲建筑公司签订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包括A、B、C、D、E、F、G、H八项工作,合同工期360天。业主与乙安装公司签订了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包括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合同工期180天。合同格式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业主还与材料供应商签定了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的采购合同。通过相互协调,编制了如下图所示的双代号时标网络进度计划,并通过了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基础工程施工到30天后,采用实际进度前锋线检查A、B工作,发现A工作仅完成23天的工作量,比计划延误5天,原因是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此后材料供应商加快了供货,最终造成A工作持续时间增加了5天。B工作正常。
事件2:B工作施工到40天后进行检查验收时,发现一预埋件埋置位置有误,经核查,是由于设计图纸中预埋件位置标注错误所致。此后,甲建筑公司进行了返工处理,损失5万元,且使B工作持续时间增加了15天。
事件3:C工作进行到第10天后,因不可抗力造成C工作自第11天起连续中断5天时间,第16天才恢复工作。窝工损失5万元。
事件4:乙安装公司设备安装时,因接线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使乙安装公司安装调试工作持续时间增加30天,损失12万元。
发生以上事件后,施工单位均及时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要求。
【问题】
(1)指出图中的关键工作、关键线路和计算工期。
(2)在上图中画出第30天末的实际进度前锋线。
(3)指出施工单位是否可以对事件1提出索赔要求,并分析业主是否应给予甲建筑公司和乙安装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4)重新绘制第30天末至完工的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
(5)根据重新绘制的第30天末至完工的时标网络计划分析,施工单位是否可以对事件2、事件3、事.件4提出索赔要求,业主是否应给予甲建筑公司和乙安装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