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008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企业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为3400元,支付运费500元,保险费150元,安装费2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2)自行建造厂房一栋,领用工程物资100000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50000元,厂房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状态。
(3)投资者投入汽车一辆,双方确认的价值为250000元。
(4)接受某企业捐赠设备一台,根据有关发票确定其入账价值为20000元。
(5)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旧:基本生产车间5000元,行政管理部门2000元,专设销售机构3000元。
(6)报废设备一台,设备原值为50000元,已计提折旧40000元。清理中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200元,残值收入为3000元.款项存入银行。
(7)投资转出固定资产一台,原值为30000元,已经计提折旧10000元,发生相关税费2000元,投资双方对该固定资产确认的公允价为22000元。
(8)对一台旧的生产线进行改良,耗用工程物资2000元,工程人员工资3000元,通过改良,使生产线的性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9)因为发生火灾,导致一台设备损坏,设备的原值为20000元,已经计提折旧10000元,保险公司应赔偿5000元。
(10)盘亏设备一台,原值20000元,已经计提折旧5000元,经查明属于保管人员管理不善导致,应由保管员赔偿500元。
要求:根据上述给定资料(1)—(10)编制甲企业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