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背景:
某城市围堰堤为1级堤防,在原排涝西侧200m新建一座排涝泵站(包括进水建筑物、泵室、穿堤涵洞、出水建筑物等),总装机容量1980KW,合同工期为16个月,自2008年11月至20010年2月。该地区主汛期为6、7、8三个月,泵室、穿堤涵洞等主体工程安排在非汛期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汛前以泵室、进水建筑物施工为关键工作,穿堤涵洞、出水建筑物施工相继安排。
事件2:穿堤涵洞的土方开挖及回填工作量不大,施工单位将该土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厂房、管理房的内外装饰(包括玻璃幕墙、贴面)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事件3: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委托检测单位对堤身填筑和混凝土护坡质量进行抽检。
事件4:2009年3月份的施工进度计划中,3月3日穿堤涵洞周边堤防土方回填至设计高程,3月4日~3月14日进行堤外侧现浇混凝土护坡施工。
问题:
事件4中,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并简述理由。
【参考答案】
不合理;因为新填土方固结沉降尚未完成,容易引起现浇混凝土护坡开裂。
土方回填后要进行压实,经过多次压实后,再结合自身的沉降,经测定后确认其稳定,才可以进行混凝土护坡的浇筑。